瞄準、一二三、發射!刑場以槍聲迎新鬼的鏡頭已成歷史,深圳自二○○一年開始,將槍決變成「針」決,死囚被送抵布吉鎮注射死刑執行室後,平躺床上,雙手雙腳則被皮帶縛緊,左手穿過圓形小窗伸到屏風後面,四法警分持四支注射器,分別是一支鎮靜劑、兩支生理鹽水及一支盛微量但足以致命的氰化物(山埃),四法警均不知哪一支才是「堅料」。
毒液入血管後,待瞳孔完全放大(即死亡)僅需五分鐘,死者無明顯痛苦表情,內地認為打毒針比較文明,而且亦更合乎成本,因為槍斃要花子彈費五元,連同掘坑、運費合共七百大元;至於打毒針的針藥費雖亦是五元,而造行刑床、執行室更需約一萬元,但是卻可以循環再用。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