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禁錮 - 王岸然

非法禁錮 - 王岸然

環保團體綠色和平的成員到鰂魚涌太古商業大廈的雀巢公司辦事處請願,抗議該公司用基因大豆為嬰兒食品,過程之中發生了一段小插曲,其實是嚴重侵犯人權事件,就是抗議人士連同記者懷疑被非法禁錮在電梯之中近十多分鐘。
筆者說懷疑,因為新聞報道說管理公司不認帳,說是電梯故障,但亦有報道說是公司受到指示,要阻止示威者到雀巢示威云云。世事哪有這樣巧合?誰是誰非,心照啦!
連記者都鎖起,對雀巢公司而言,簡直是公關大災難,結果是電視報刊都大幅報道,綠色和平的抗議訊息,得到超額報道。若然還不滿意,筆者以為不妨到法院民事起訴雀巢及管理公司非法禁錮,(FalseImprisonment),這是一種本本法律教科書中都有的侵權行為。
其實記者朋友被警員鎖起的事件,近來發生過。亦有警方將所謂示威區圍了起來,不准示威者走出來,直到大人物離去為止。這些做法,視人身自由的權利如無物,亦視法律如無物,筆者倒希望有受害的人真的試試到法院起訴,做成案例。
人人都有自由行動的權利,在普通法之中,禁錮的定義不複雜,是指行動完全受限制(totalconfinement),雀巢及管理公司若然在走廊通道阻止示威者前進,不是禁錮,但鎖在電梯之中,無路可走,絕對是完全被困,符合法律定義,提起訴訟,成功機會是極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