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桃街准重建商住

櫻桃街准重建商住

【本報訊】市區重建局購入六成業權的大角嘴櫻桃街商住重建項目,總綱圖獲城市規劃委員會通過,興建3幢606個住宅。
市建局的前身土地發展公司,原於98年將櫻桃街項目招標,並由長江實業(001)投得,後因協議無效取消交易。當時原意是興建包括寫字樓、零售及住宅。
可能鑑於寫字樓無利可圖,現向城規會申請,改為零售及住宅。重建地盤4.87萬方呎,可建住用樓面38.17萬方呎,非住用6.72萬方呎,共建3幢住宅,連平台及兩層空中花園,樓高45層至54層,單位平均624方呎。平台一層作老人護理中心,2.37萬方呎,100個床位。另有1.9萬方呎休憩用地。
另外,近期備受狙擊困擾的中巴(026)顏氏家族,因較早前政府將中巴創辦人顏成坤中半山堅尼地道64號舊宅地皮,改劃為住宅丙類1,限為4層高,或主水平基準70米高,顏氏家族或有關人士提出反對,要求放寬高度至主水平基準120米。城規考慮到此舉會破壞寶雲道望向維港方向的景觀,以及堅尼地道交通負荷已近飽和,不接納反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