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超級市場在本港持續通縮下逆市加價,除了打市民荷包外,豐厚利潤的背後還包括向供應商「獅子開大口」,不斷壓迫要求減低入貨價,更要求支付多項雜費,有供應商指每年合共要繳付近一百萬元費用,但在超市集團壟斷下亦敢怒不敢言。 記者:簡慧茵
理工大學商業學系副教授林本利炮轟超市的做法離譜,「咁多費用轉嫁畀供應商,咁超市只係提供個地方,香港人真係要認清楚邊啲人真係對香港有愛心!」
消費者委員會日前「踢爆」三大超市集團在通縮期加價,促使部份供應商加入「揭穿」超市的牟利伎倆。一名與本港三大超市合作近二十年的家居用品供應商向本報透露,超市經常向他們收取額外費用,最近五、六年情況變本加厲,供應商動輒需每年額外支付近百萬元,當中九成是給予百佳及惠康,餘下一成給予華潤。
該名供應商透露,超市每當有分店進行裝修或有新店開張時,會要求供應商「贊助」數千元,而超市無論在報章或電視賣廣告,也會要求贊助一萬至十多萬元廣告費,「有時超市會贊助一啲電視遊戲節目,只係出佢自己個logo(商標),都要我哋畀錢!」
另外,每當超市在收銀處附近或通道上放置臨時貨架時,也會要求有關貨品的供應商繳付每星期數萬至十多萬元陳列費;供應商欲將新貨放入超市售賣,要先付上架費。該供應商認為:「做生意要賺錢係好應該,但係超市真係食水太深!」他最不滿的是在很多供應商凍價下,超市卻「逐少逐少」加價,有欺騙市民之嫌。
香港供應商協會會長李廣林則稱,未有收過有關「裝修費」及「開新舖費」的投訴,但合約有列明要支付上架費。他補充,超市近日不時以大減價作招徠,但每當減至低於成本價時,當中差額要由供應商「補水」給超市。
而超市每三個月至半年會與個別供應商開會,要求調低貨價,「𠵱家畀超市嘅價錢已經係平過畀其他嘅,我哋已經被削到無肉,畀佢哋壓迫得好辛苦!」
消委會商營手法事務部總主任熊天佑表示,去年年初收到香港供應商協會的投訴,指超市收取額外費用,由於投訴者要求將所有資料保密,加上本港未有反競爭法例,消委會亦難以跟進,而過去數年亦有收過供應商投訴有關超市釐定售價的問題,但當向超市查詢時,對方卻表示並無此事。
熊天佑續稱,消委會會繼續研究整個市場競爭環境,包括超市及其他零售行業的結構,和街市競爭能力等,日前公布的超市價格調查只屬第一步。
百佳發言人否認有向供應商徵收「裝修費」及「開新舖費」,只承認有收取上架費,廣告費則通常由超市負責,而為貨品進行減價時,差額會由超市及供應商共同承擔;惠康發言人表示有關徵費屬超市與供應商之間的商業運作及決定,因此不作回應;華潤超級市場則未有回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