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名購買內地樓盤的業主投訴,收樓多年仍未獲發房產證,有業主更指年來一直向發展商追收,但卻得不到任何交代及解釋,惟有無了期的繼續等。
投訴一:陳先生與六名業主,多年前分別購買廣州蒙地卡羅山莊住宅單位;耗資大筆積蓄、本以為可將生活質素提升,豈料卻換來一肚子氣。
其中一名陳姓業主向記者大吐苦水,指他們大部份業主多於一九九九年前已正式收樓,亦已付清全數樓價,滿以為短期內便會獲發房產證,但一直等至現在,仍未獲發展商通知有關發出房產證事宜。其間,他們不斷向發展商追問,發展商卻一直將責任推卸於當地房管局,發展商只是「中間人」角色。
陳先生不滿道:「樓都收咗咁多年,冇理由𠵱家都未出到個房產證,發展商成日都話係房管局嘅問題,但又冇交代詳情,只叫我哋不斷咁等,唔知等到幾時。」
主要代表這群業主爭取房產證的陳先生,自言比他們更不幸,他九五已正式交收,當時已繳清全數樓價;但距今近七年,仍未獲發房產證,「咁辛苦買層樓返嚟,到𠵱家連屋契都無。」
據陳先生表示,其實除了他們之外,蒙地卡羅山莊內亦有許多業主均無了期地等待着一張房產證。
蒙地卡羅山莊的香港發展商發言人莊小姐承認,該屋苑的房產證確實尚未獲發;惟問題乃出自當地房管局,由於房管局於制度上曾出現轉變,該批房產證確需經由多個部門轉介處理,故輾轉間稍被拖延。莊小姐表示定會協助業主催促房管局,而較早收樓的業主如陳先生,會作優先處理。
投訴二:羅小姐聯同其母親,於九四年以三十多萬購入東莞樟木頭荔景山莊一單位;她們於兩年後付清樓價餘款及雜費並入住。至九七年,她們更繳付一萬二千多元的房契稅,翌年發展商卻指她們尚欠部份契稅致未獲發房產證,羅小姐即補付九千多元,並得當地房地產交易發出收據。
羅小姐表示,由九八年發出收據至今已快四年,但一直未收到房產證。
她指發展商一直沒正式知會業主當中原因,亦無承諾他們何時可取得房產證;當每次向發展商追問,他們總是迴避,沒正面回答。
羅小姐的胞兄羅先生不忿地指出:「好離譜,幾年都發唔到個證畀業主,都唔知係咪個發展商未向當地政府畀清土地稅,所以房產證俾政府扣起?」羅小姐坦言,現階段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無止境的繼續等」。
(○八○八○三)、(○八○九一○)
有資深銷售內地樓盤的人士表示,國內物業之房產證等同樓契。一般內地物業業主遲遲未獲發房產證,主要原因是文件未辦妥,以及錢未收到。
他指,早年落成的大陸樓盤收樓程序並不嚴格,可能消防或建築手續未辦妥亦可獲批發收樓紙,但當地房產局則在手續未辦妥前不會發出房產證,故所以出現業主已入伙多年仍未獲發房產證之情況;另一原因則可能是發展商收取代辦費後,根本未將費用交上當局。
如業主遲遲未獲發房產證,可先向屋苑的內地地產公司查詢原因,如仍未得到結果,則可向當地房管局查詢。
他指,隨着近年內地樓盤收緊驗收程序,符合所有要求的樓盤才可獲發入伙紙,故屋苑入伙後業主皆可於短期內獲發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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