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富商李寶椿男孫李啟永今年一月遭綁架,匪徒假扮速遞員登門,另一匪從大箱中彈出,亮刀及持槍狀物體綁起屋內七人,過程中並提及李家擁一億五千萬元身家,匪除將李啟永裝箱綁走,並劫去其母三百五十萬元財物。三天後再擄事主女友的胞姊代作人質,勒贖三千萬元。被捕兩名綁匪承認綁架及搶劫等四罪,昨在高等法院分判囚十年及三年四個月,而案中主腦仍在逃被警通緝。 記者:陳曉薇
首被告張志成(三十一歲)報稱車房工人,承認一項搶劫及兩項綁架罪。指他於本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港島半山寶珊道碧苑單位內,與在逃男子李志樑搶劫李詹國儀,共值三百五十萬元現金首飾,及綁架公司董事李啟永(三十一歲);張志成另於一月三十一日與李志樑,綁架女子林慧珊。次被告吳志成(二十九歲),無業,承認一項協助及教唆綁架綁架李啟永罪名。
案情透露,首被告於案發日下午,帶同一個巨型木箱及聯邦快遞單據,假扮速遞員,到李寶椿子李兆堃的寓所,聲稱送貨給李兆堃。當李家菲傭預備簽收時,戴上面具的李志樑突從木箱彈出,亮刀指嚇菲傭,並持槍狀物體制服包括李兆堃及其妻李詹國儀等七人。兩人在寓所逗留超過四小時,劫去家中三百五十萬元財物。
直至約下午六時半,李啟永返家時,李志樑亮刀將他綁起,用膠紙封眼及嘴,然後將他裝箱抬走。李志樑亦曾聯絡李家勒贖,其後卻懷疑對方報警,威脅要將事主殺死。
綁匪隨後還迫事主致電女友,建議以其女友代他作人質,要他取贖金來營救女友。
怎料女友不在家,女友胞姊反被騙落樓,在大角嘴寓所外遭誘騙登上輕型貨車,綁匪釋放男事主後,要他籌三千萬贖金,但其家人拒絕付款。警方稍後在元朗一架輕型貨車上拘捕首被告,並由他帶領到元朗一間貨倉救回肉參,次被告稍後亦告落網,而案中主腦李志樑已潛返內地。
兩名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李志樑經其任職李寶椿大廈保安的兄弟,獲取李家資料,綁架計劃遂於去年十月展開,以李寶椿男孫李啟永為目標,李志樑與首被告不斷對他進行跟蹤監視;次被告則以假證租賃貨倉,後來「縮沙」。
特委法官鄧國楨在判案時指,綁匪在寓所內超過四小時,令受害人受驚,大部份贓物亦未能起回,相信兩人並非案件主腦,贓物亦落入在逃主腦之手。兩人過往雖無案底,但因本案性質嚴重,綁架計劃周詳,匪徒膽大妄為,肉參性命受到重大威脅。幸而兩名肉參均無損傷,判首被告監禁十年。他亦相信次被告有份參與,判囚三年四個月。
案件編號:HCCC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