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香港真的實行股價低於某個價位便要除牌的建議,很多細價股為免受影響相信把股份合併。
在98年時,經歷亞洲金融風暴之後,不少藍籌股的備兌認股證跌至1角以下,當時認股證還沒有引入莊家制度,所以不少「仙輪」都缺乏成交。交易所為了提高認股證的交投,決定把「仙輪」進行股份合併。每10份舊的認股證變為1份新的認股證,如果舊認股證的價格為1仙,10合1之後,新股證的價格便變為1角。在交易所的系統之內,最低買賣價格為1仙。結果新措施實施後,不少合併後的備兌證價格再次下跌,但認股證的交投卻未見大幅上升。
如果細價股真的要合併股份,部署新股的價格有可能會在合併完之後再次下跌,再次觸及建議的除牌下限價格。就算股價沒有問題,股價遠在除牌建議股價下限之上,如果這個下限訂得太高,公司可能會損失一批原本希望炒賣股價波幅的投資者。如果一手股份的買賣制度不變,這種情況便可能發生。可能原本投資者打算以三數千元去買一手半手細價股,但因合股之後,股價大了,原本一手舊股可能只需三幾千元,現在可能要萬元以上,那麼投資者可能不再買賣。要解決這個問題,其中一個辦法是取消一手的買賣制度,容許一股也可以買賣,但這會碰到其他問題,至於是甚麼問題,下次再續。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