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做人處事必須取得適當平衡,否則大事不妙,問題接踵而來。維生素吃得多也會中毒呀!
簡單的例子譬如洗手。眾所周知,過度的洗手是強迫症的一種病徵,而且也會引發皮膚炎。但這不等如不洗手就是好,不洗手就沒有病。
在瑪麗醫院感染控制組工作了十七年的高級護士長指出,醫護人員應當經常洗手,以防止醫院感染(NosocomialInfection)。她負責教授醫科學生和護士學生正確的洗手方法,包括甚麼是拇指現象等等。她更提及到洗手原來也有口訣:「手心對手心,手背對手心,手指縫、手指公、手腕都要洗……」
我並非抗拒洗手。要保障病人的健康,醫護人員當然責無旁貸。令我擔心的是:一些非醫護人員看過報道後,可能會矯枉過正,把一些病態的洗手行為合理化。尤其是一班本身潛伏着強迫症傾向,或者有強迫症的家族遺傳的人士。
究竟洗手要多久,要洗多少次,要怎樣洗,才算乾淨?才算合格?才算合理?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答案,不同的工作性質也有不同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做人凡事要動腦筋,不可貿然對號入座。以偏概全,正正是煩惱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