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速140公里 逆線狂飆2000米<br>醉漢涉撞隱形戰車控6罪

時速140公里 逆線狂飆2000米
醉漢涉撞隱形戰車控6罪

【本報訊】青年涉嫌醉酒駕駛,以時速近一百四十公里在西九龍快速公路狂飆,遭警方「隱形戰車」追截時不但未有停車,反撞戰車,甚至逾百公里時速逆線飆車二公里,險象環生終狂砸對頭輕型貨車始停;被告被控超速、危險駕駛、拒捕等罪,昨在北九龍裁判法院審訊。 記者:蔡朗清

被告葉智健(二十七歲)否認六項控罪,分別是超速駕駛、危險駕駛、不小心駕駛、懷疑犯了交通罪拒絕提供呼氣樣本,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及拒捕;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一月一日,在西九龍快速公路在東京街一段路,駕着一輛汽車以時速一百三十八公里飛馳,超過一百公里的時速限制。
另指他沿連翔道至長沙灣批發巿場外危險駕駛,未肯提出呼氣樣本,以及在連翔道近欽州街拒捕。

狂逃撞貨車始停下
控方案情指出,案發當日早上六時許,兩名隸屬新界南警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警員駕着富豪「隱形戰車」在西九龍快速公路執行任務,雷達偵察到被告駕駛的私家車逾一百三十公里狂飆,戰車馬上追截,惟對方不理會加速至近一百四十公里。
雙方追逐兩公里至荔灣交滙處,被告突倒車兩度碰撞戰車,再掉頭以高速逾百公里逆線駛往連翔道,迎面對頭車紛紛躲避或停車。被告車輛險象環生逆線狂飆近兩公里後,在長沙灣批發巿場外迎頭狂砸一輛輕型貨車才結束一場追逐戰。
警員庭上被辯方盤問時表示,當時車上除了被告外,還有兩名女乘客;而被告遭截停後,聲稱自己並非司機。被告當時拒呼氣測試,表示「我𠵱家好暈,我吹唔到」。
警員及被告受傷均送院救治,驗出被告滿身酒氣,眼眉處及前額紅腫需縫三針。警方繼續調查,發覺涉案私家車屬失車,底盤及引擎號碼遭改動,擋風玻璃外的行車證更是影印本。案件於本月二十一日繼續。
案件編號:NK26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