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前的八月十六日,貓王ElvisPresley逝世,據傳是死於心臟病。
在台上表演時,貓王喜歡揮動「咪Stand」,也喜歡「彈彈腿」,歌聲中充滿「震音」。
記得一次在冰天雪地走,我瑟縮顫抖,朋友笑我「震過貓王」。
到底為甚麼貓王在台上要令身子和嗓子都震得那麼厲害?其實他解釋過:如果他在台上沒有如此誇張的台風,那麼人們為甚麼要去看他的現場表演?留在家裏聽唱片就是啦!
貓王真是「生不逢時」也「生不逢地」,如果他當現今的香港歌星就不用狂震了,他大可以在紅館安安樂樂的開演唱會,只要他找人預先寫好稿,當中包括一兩個笑話,上到台就可以一字不漏的說完一遍又一遍;只要他不停換衣服,令觀眾眼花撩亂,他就可以盡情「mime嘴」,台與觀眾席距離那麼遠,有時口形不夾也沒問題;再想懶一點的話,連舞也不用跳,只要有對長長的衣袖,就可以站在「咪stand」輕輕揮手、閉上眼睛、好有feel地唱足三個小時。
不過,在香港做現場表演最大的好處還是觀眾不介意歌星走音,只要唱片監製功夫好,用電腦幫歌星在錄音室補救,令唱片裏的歌星不走音,那就有機會賣白金。
貓王已經走了二十五年,這些年來有多少樂壇後起之輩可媲美他的聲、色、藝呢?在某些行頭,人不一定是進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