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多次案底的十九歲青年,先後兩度潛入觀塘區兩家中學爆竊,從教員室偷取二千元現金,其後被校工發現拘捕。
曾出入教導所及男童院的青年,昨日在區域法院坦白認罪,親自誦讀言詞懇切的求情信,聲淚俱下痛罵自己「萬惡」、「對不起父親」,已深感後悔,連法官亦深受感動,但因爆竊罪屬嚴重罪行,無奈送青年入獄三十個月。
十九歲的被告陳偉財,昨日承認兩項爆竊及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有偷竊、行劫、襲擊等五次案底,曾被判入教導所和男童院,今年五月才在哥連臣角懲教所獲釋。
被告昨日沒有律師代表,親撰求情信,指自己犯案「好萬惡、危害社會,深切知錯!」被告提到父親靠領取綜援過活,表示對不起他時,更不禁流下男兒淚。他希望家人和朋友知道他決意改過自新,「畀心機做人」!
他又透露今年出獄後考獲燒焊技工牌,不負勸他進修的懲教署人員的期望,亦希望從此改善與家人的關係。
被告並指本月初目擊一名女士被搶手袋時,成功協助捉賊感到好開心,最後並感慨地表示犯案多多,終於做了對社會有貢獻的事情。
法官黃永輝聽後,指被告的言詞令人深受感動,比以往某些律師的求情還好;但法官表示,法庭有責任保護市民財產免受損失,判社會服務令並不適合,遂判監禁三十個月,希望被告出獄後能堅守信中的承諾。
案情指出,九九年八月間,被告潛入觀塘蒙民偉書院,撬毀教員室櫃桶,偷去二千元。
其後,於今年一月,被告又於凌晨潛入觀塘慕光英文書院,撬毀小食部的門時,卻遭校工發現上前查問,並報警拘捕被告。
被告另於去年底在街上遭警員截查時,被搜出身藏一把𠝹刀,聲稱與人爭執作自衞用途;結果被警方落案起訴。
案件編號:DCCC6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