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打假新招銷售商簽責任狀

廣東打假新招銷售商簽責任狀

為打擊有害食品、藥品及冒牌貨,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經下令生產商和零售商,簽訂不生產和銷售假貨的責任同意書。如有違規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嚴重者更要負上刑事責任。新制度已在廣東省一些地區實施,首先會從關乎市民健康的食物和藥物做起。

不會嚇跑港商
廣東省經近期展開大規模的打假行動,連不實廣告也成為打假目標之一。對於生產商必須簽訂責任同意書,會否令港商卻步,廣東省工商管理局副局長彭海斌說:「我相信(有關措施)是不會嚇跑港商的,因為市場處置好了、消費環境好了,港商更會到我們這裏來消費、來經營。」

打擊虛假廣告
有關措施還會推展至冒牌貨的生產和銷售層面,商場業主先簽責任書,稍後店鋪經營者也要簽。'
不過,有店鋪經營者表示:「少了假貨賣,怎會有生意,充撐不了這個商場就要結業。」
彭海斌指出,除了商品的生產和銷售外,虛假廣告也是重點打擊對象之一,尤其下半年整治重點鎖定為房地產虛假廣告。
新華社/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