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數業主拖延 接獲法令才拆<br>油尖旺僭建物近萬個

半數業主拖延 接獲法令才拆
油尖旺僭建物近萬個

【本報訊】觀塘月華街塌露台意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一項在油尖旺區進行的住戶意見調查顯示,有八成半業主在接獲屋宇署清拆勸喻信後,會拖慢或不會主動聘請承辦商清拆僭建物,半數更會待拖無可拖、接獲法定命令後始清拆僭建物。

不計較承辦商資格
油尖旺區議員陳文佑估計,單是區內舊樓已有一萬個僭建物,主要集中於大角嘴區。他於去年底至上月共訪問了一百三十個該區住戶,發現近八成半業主均不會主動清拆單位僭建物,在聘請清拆工程承辦商時只着重價錢收費,不計較承辦商口碑、經驗及資格等因素。
陳文佑批評,屋宇署經常以人手不足為藉口,對已發出的清拆令、勘察令或維修令的大廈,跟進不足。他建議當局訂定清拆工程由註冊一般承建商負責,並加快樓宇勘察報告的審批程序。

自願清拆尚需候批
其中大角嘴必發大廈有業主表示,該大廈於九八年接獲屋宇署勘察令,該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其後聘請認可則師樓進行勘察,發現大廈閣樓簷篷的安裝,低於安全標準,須不時進行鞏固工程或拆卸。
由於必發大廈已有三十八年樓齡,業主在洽商後同意清拆簷篷,以節省定期維修費用。今年初向屋宇署提交勘察報告審批,不過,法團在上月收到屋宇署知會,需要再度進行勘察才可進行清拆,令業主感到無所適從,「拆又唔係、唔拆又唔係,𠵱家簡直兩頭唔到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