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援助可成權利 - 王岸然

失業援助可成權利 - 王岸然

朋友電郵了一份由政黨「前綫」所做的調查研究,並對設立失業援助金,作出建議的文件。筆者算是有耐心地看了這份只有十頁長的報告。平心而論,這些研究水平不高,其資料亦自然沒有政府那些二三百頁報告詳盡,但政黨肯先做調查研究才發表一些政見,還是應該一讚的。
翻看一下手頭上的剪報,原來前星期六有報道,但小得可憐。政客在立法會毫無品味的謾罵;「班官員發夢呀……家吓街市買菜呀……」,就反而會得到媒介大幅報道,這是鼓勵政客取易不取難,花精神做出位之戲而不做踏實的政策研究了。
還是談一談「前綫」對設立失業援助的建議吧,其中有兩處地方筆者覺得可以一談:一是將失業率與自殺率作了比較,發覺失業率上升之時,自殺的人就增多,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失業時,便有62宗的自殺個案,董伯這幾年間接殺的人,數目相當可觀了。
另「前綫」提議的失業援助金額,是薪金中位數三分之一的三千三元,要失業半年,才可以申領,而申領期亦只有半年。最多只有兩萬餘元,對有儲蓄者無用,對無儲蓄者幫助有限,誰有把握在一年內找到工作?
長遠而言,還是應設立失業保險制度,由政府經大幅增加入息稅以作支持,令失業之時領取援助成為一種權利。不過,大家可要接受將入息四成交稅的改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