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少買衣服,然而,時日過去,大衣櫥還是爆滿;衣櫥爆滿,日常穿的,都疊好了堆在床頭;反正到了只宜着眼「內在美」的年紀,外在美不美,就越來越不講究。
穿衣,是眼前有甚麼,穿甚麼;明知道衣櫥裏都是不合身也不會穿的衣物,卻一直不想,也不敢去整理;雜物無窮,空間有限,整理,意思就是捨棄;但能捨棄麼?
這條領帶,曾緊勒年輕的硬脖子飄揚在某個難忘的場合;這條圍巾,奇形怪狀,是很舊很舊的情人第一件針織實驗品;這方手絹,曾為自己辜負的女孩拭淚;這襲毛衣,卻害另一個女孩耗費錢糧,當年從遠方寄來情意;這套運動服,怎麼就只有上衣?唉,記起來了,原來褲子買大了一號,她拿去退換,這一去,就沒有回頭……
所謂的衣櫥,根本就是一部用木頭做封面,拿布料當字紙的情感日記;那軟綿綿的冊頁,觸手仍有餘溫。餘溫猶在,怎麼倏忽十載?轉眼二十年?舊衣櫥,實在翻不得!
惟有把衣物重新疊好歸位;這樣一座記憶之櫥守在床畔,靜夜醒來,恍惚間,還看得見櫥縫裏透出來當時月色。到底衣櫥滿了,也有個好處,那就不怕女孩嫁了人,還忽然再跳出來嚇我,埋怨說:「你回來太晚,燒好的菜,都涼了。」
或許,再過若干年,真該找個道德神父唸唸經,為大衣櫥來一場莊嚴的葬禮,待獻上最後一束白玫瑰,就目送這幾塊飽吃愛恨的木板滑入焚化爐;當然,也說不定是衣櫥冷眼送我,反正水遠山長,記憶送人,人送記憶,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