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違規晾衫架限半年內清拆

公屋違規晾衫架限半年內清拆

【本報訊】全港約十八萬個和諧式公屋單位中,有約二萬戶未經房屋署批准違規安裝晾衫架,影響結構安全。房屋署昨日公布,要違規住戶在本周四起的六個月內,將私自安裝的晾衫架拆除,期滿仍未拆,房署會發警告信,並會按情況採取行動。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梁展文昨日表示,房委會興建的和諧式公屋單位,晾衫架是設置在廚房窗外,但不少住戶拆掉後重新安裝,或為避開廚房抽油煙機的排氣口,在客廳外牆私自安裝晾衫架。
梁展文指出,住戶私自安裝的晾衫架,結構可能不安全,為保障住戶,決定要住戶在六個月內將私自安裝的晾衫架拆除。

可用晾衣桿尼龍繩
不過,房署現容許住戶申請在客廳外牆的指定位置,安裝房署規定的四款晾衫架其中一款,包括不銹鋼晾衣桿及尼龍繩各兩款,每款約三百元。
廚房除原有的晾衫架外,仍然不准安裝其他款的晾衫架。
有意加裝晾衫架的住戶可由本周四起,向屋邨辦事處申請,經批准後可自行聘請承辦商,按照房署的規格安裝,費用自付。
在客廳外牆加裝晾衫架的住戶,可保留現有的固定窗花或改為可開啟式的窗花,但後者必須加鎖。

居民投訴設計不妥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歡迎房署有關措施,認為可解決和諧式公屋單位晾衫架設計不善的問題。他指出,自去年底開始,已接獲不少天水圍公屋居民投訴晾衫架設計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