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外表斯文的青年疑向飾物店妙齡女東主「露械」,心急下褲鏈夾陽具,痛極迫女東主替其半軟硬的陽具脫困。女事主昨在庭上表示不堪苦纏才幫忙拉下褲鏈,該青年還不斷說「你摸一吓、望吓先、大唔大」等,女事主只好叫「大嘞」,才能打發他離去。 記者:蔡朗清
穿上筆挺西裝的被告許俊東(二十四歲),否認於本年三月十六日在天水圍新北江商場一飾物店內露械。打扮前衞、樣貌娟好的二十三歲姓譚女事主供稱,事發早上十一時,被告進店內選購耳環不果離開,約十分鐘後折返,揀了一條手鏈,伸手要求試戴,另一手持膠袋遮着下半身,「我幫佢戴手鏈,佢塊臉突然好似好痛咁揦住,跟住全身震,連隻手都震,我好驚。」
被告向她說「你可唔可以幫我」,然後坐在櫈上揭開膠袋,女事主表示「見到被告嘅下體被拉鏈𠽤住咗」。她喘了口氣供稱,「我見到陽具一半,被告話冇着底褲,條拉鏈𠽤住陽具,叫我幫佢拉。」
驚惶失措的事主着他報警,或找男性幫,甚至給他膠布往廁所處理,惟被告不想他人知道,嗌痛叫她拉,雙方僵持不下,「我好無奈、好驚,我知佢一定要我幫佢拉先肯走,我好快將拉鏈拉落」。但被告脫困後卻變本加厲,「佢問我幾歲,有冇男友,又叫我摸佢(陽具)。」儘管女方斥責他「你好過份,我已幫咗你,唔該你走」。但被告仍苦纏她,「佢話咁大個仔未畀女仔望過,叫我摸一吓」。
被告不斷說「我(陽具)大唔大」,事主答說「我知道,唔該你走。」惟被告仍說:「你應該見過陽具,有比較。」最後事主答「大嘞」,被告才離去,但臨走前還說再找她。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當日將事件告訴男友,未有報警,惟同月二十二日,被告再找事主,站在店內凝望她微笑五分鐘。四月二十一日,事主在商場再遇被告,告訴男友截獲被告後報警。
對於辯方質疑女事主是否看清楚陽具,她猶有餘悸口震震地說:「我見拉鏈𠽤住陽具啲皮,當時陽具硬硬哋,唔係完全好硬。」辯方駁斥說「陽具𠽤住咗點會興奮」,事主則肯定地表示「佢唔係軟晒」。案件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繼續審訊。
案件編號:TMCC13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