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智慧:併股要考慮多項因素

投資智慧:併股要考慮多項因素

股份合併時要考慮甚麼?讓我們看看以下例子。假設A公司為2000股1手,現價1角,如按照除牌諮詢文件的最早建議,股價低於5角便要除牌,那麼公司可以做的就是讓股份合併。
如果不想把現時1手股份變動得太多,導致出現碎股的話,合併方式就只限於可以把2000股除盡的數字,例如:
(1)4合1,每手500股,但股價仍低於5角,不適用。
(2)5合1,每手400股,每股5角,合乎要求,但合併後股價仍很易跌穿合併價。
(3)10合1,每手股份變成200股,股價變成1元。
(4)20合1,每手股份變成100股,股價變成2元。
(5)50合1,每手股份變成40股,股價變為5元。
當然還可以用更大的甚至2000合1也可,但新的每手股份數目便變得太少。現時香港上市的股票,最少1手也有100股,因此用上例來說,20股合1以上的合股,是不切實際的,除非交易所能夠改變現時每手買賣的限制。
如公司的股價是1仙,那麼要符合5角的要求,便要採用50股合1股。即1手舊股只能換取40股新股。如果1手交易股數制度不變,持有不足1手新股的股民,變成持有碎股,在市場買賣之時,便會得不到「正常價格」,要用碎股價格買賣。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