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黑市勞工成為工程意外的主導及犧牲者。屋宇署助理署長曾祥全表示,業主在清拆違例建築物時,必須聘請認可名單上的承建商進行,否則即屬違法;假如承建商聘請黑工,業主即使不知情,仍須負上法律責任,惟主要責任在承建商。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蔡鎮華指出,「黑工」一般缺乏培訓和安全意識,而且沒有勞工保險。他表示,住家工程比建築地盤更難防「黑工」,地盤可要求出入的工人出示平安卡,以示他們上過安全課程,具有安全意識;但在住宅樓宇內進行的工程,則較難監管,「我自己都做過清拆工程,好危險,一步一驚心!」
他厲斥無良僱主為了多賺錢,完全不顧後果和社會責任,敦促政府加強執法,予以嚴懲。他指出本地工人日薪最少七百多元,而「黑工」只有約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