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發現違規僭建物,由法庭頒令一律必須在限期內拆除,對於頑固拒絕清拆的業主或住客施以重罰,以收殺一儆百之效。
九龍市區昨日先後發生兩宗簷篷及露台倒塌事件,其中觀塘月華街有僭建物的露台在清拆期間倒塌,造成三名工人死傷的不幸慘劇,令人痛心之餘不得不舊話重提,再度關注十多年來屢禁不止,如今更日益嚴重的樓宇僭建物問題。
根據政府部門不完整統計,現時全港九新界共有七十多萬個樓宇住宅單位違規設有非法僭建物,其中大部份在居民密集的鬧市區,這些僭建物猶如懸掛在市民頭上的「城市炸彈」,隨時可能發生爆炸,造成人命傷亡和財產損失。近年屋宇署雖然已不斷增派人手巡視各區,發現有違規者即勒令拆除,但每年都只能拆除三萬個僭建物,即使今後不再增加新的僭建物,按此進度,要清除現有的「炸彈」,已需要二十多年;更何況,新僭建物的建設速度從來都比清拆速度快得多。
僭建物禁而不止,主要問題在於市民的城市安全意識薄弱,以為自己家中僭建一個小小花槽或騎樓,不會影響樓宇結構,沒有經過合乎專業資格的建築工程人員承建及檢驗,隨便找個臨時裝修工人搭建起來就算數,結果只是「豆腐渣工程」,危機四伏,一旦發生意外,不僅危害自己和家人,更危及公眾安全。
造成僭建物清之不去的另一個因素是,目前本港有關清拆僭建物的法例不嚴明,職責不清晰,特別是在清拆費由誰支付的問題上,業主和住客常常互相推搪及爭拗,導致清拆工程遲遲無法進行。過去幾年工程界一直有聲音,要求政府立法實施強制驗樓計劃,我們認為,政府不應再遲疑不決了,應盡快制訂及通過有關法例,若發現違規僭建物,由法庭頒令一律必須在限期內拆除,對於頑固拒絕清拆的業主或住客施以重罰,以收殺一儆百之效。
另外,政府有關部門應該對全港現有的八十萬非法僭建物作出分類,定出先後緩急次序,對部份日久失修、危情告急的樓宇要搶先處理,勒令限期清拆;同時,必須特別注意清拆過程的安全問題,昨日月華街露台塌下,就是在清拆過程中發生意外,造成工人死傷,過去此類無辜例子亦屢見不鮮。
居安思危,為己為人,看到昨日的慘劇,我們希望所有現時仍築有僭建物的業主和住客都能自我反省,讓我們的家園多一點安全感。
(圖)觀塘月華街昨發生露台倒塌事件,政府應重罰拒絕清拆僭建物的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