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由昨午開始,一連五個星期日在港九不同地區舉行簽名運動,要求政府修訂《公安條例》,回復過往集會及遊行毋須七日前知會警方做法。學聯昨午在銅鑼灣街頭已收集到五百多個市民簽名。 現行《公安條例》,凡五十人以上的集會和三十人以上的遊行,必須七日前知會警方,並在取得不反對通知書後才可以舉行。學聯批評現行條例令市民的集會及遊行自由受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