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代,若然有人敢批評頭頂光環的人權鬥士為一群好做唔做、應做的事不做、芝麻綠豆的事卻大做特做,脫離現實,肯定會成為千夫所指的人物,成為思想落伍的代名詞。
很不幸,筆者當然不認思想落伍,而且經常有為人權團體幫點小忙,以示自己是正義的朋友,是人權、自由、民主、法治的前衞分子。但筆者心中,的確非常看不起香港的人權分子,特別是那個已有法定地位及權勢的平機會。要推動人權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但香港的人權發展,卻只是想超英趕美,大的問題不理,小的事情就大做文章。
新任主席說要推動有關種族歧視的立法,原來香港有種族歧視的問題?好嚴重了?成為平機會這個納稅人用高薪養起來的官僚機構的首要任務?對不起,筆者想了很久,也想不出甚麼有力的例子,說明這方面有甚麼急切的社會問題。
大概這又是外國有,我哋就要有的思想在作怪。外國往往是各種族並存,種族歧視是一個極為敏感的課題,誰人當政都要花極大精神處理,立法立憲就有必要,香港呢?
香港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中國人,餘下多是尊貴的外籍精英,從來只有媚外的問題,而不是排外的問題。無疑香港從來看不起印巴籍的外國人、看不起菲傭,這是勢利眼的人性,也是港人教育水平與國民質素不足之故,這難道又可以靠立法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