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夢碎告錯人

明星夢碎告錯人

【本報訊】香港城巿大學男學生返學途中遭模特兒公司厚幣游說拍攝喉糖廣告,終簽約並付上美容及拍照費共二萬六千多元,惟迄今仍未獲安排工作。明星夢碎的他昨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職員誤導簽約,要求討回美容等費用,但卻因錯告公司,案件需押至下月再訊。

邀拍喉糖廣告
申索人許進發,城大二年級商科學生;被告人NewGenerationImage公司。據入稟狀指,申索人於本年二月十日與被告公司簽訂合約,為三月中拍攝一齣喉糖廣告擔當模特兒,但需先付七千元拍照費,及向JoyTimesInternational公司繳付一萬九千多元美容費,其間職員游說他接拍廣告報酬達二萬八千八百元,可抵銷所付費用,最後申索人在未完全理解該公司下簽約。

職員藉口推搪
入稟狀又指,申索人簽約後未獲安排拍攝廣告,他於三月至五月期間不斷致電該公司查詢拍攝廣告事宜,惟職員不斷找藉口推搪,表示延遲拍攝。
申索人認為他在簽合約前,被告公司未有清楚解釋拍照費及美容費,而被告公司向申索人聲稱的喉糖廣告迄今未有出現,顯示根本沒有該廣告,故入稟追討損失。
但審裁官指申索人錯告公司,被告人應該是N.G.I.公司及JoyTimesInternational公司,將案押至下月六日,待申索人更改被告公司名稱。
案件編號:SCTC03718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