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冤獄殺雞儆猴 - 梁國雄

網絡冤獄殺雞儆猴 - 梁國雄

兩周前,甘肅省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異見人士李大偉入獄十一年。所謂罪狀,竟是從互聯網站下載五百篇「反動文章」,將之列印成冊,並以電子郵件與境外「反動分子」聯繫。毫無疑問,無論根據中國憲法,抑或聯合國人權公約,民眾均享有言論、通訊之自由,李大偉上述行為,只是行使其應有之權利,何罪之有?
其實,類似冤案早已有之。前年四川尋人網站「天網」主人黃琦,因刊載紀念六四周年活動之訊息,遭當局以顛覆罪拘控。去年北京楊子立等四人,既創立新青年學會,又設「羊子之思想家園」網站與外界切磋交流,探討民主法治改革,亦難逃同一厄運。三案大同小異,所不同者,是黃、楊等至今仍是審而未判;而李案又更令人不寒而慄,只是下載資料,仍被誣告枉判,預示警察國家恐怖更甚,政治異見命運更蹇,資訊自由更遭踐踏!
中共為維持一黨獨大,扼殺異己於未然不遺餘力,不容異議流傳社會。印刷出版、影音傳媒,皆由中宣部等專政機關多重監控管制。當年「北京之春」爆發,民運人士油印之民辦刊物於各地湧現,印數每每不過一千幾百,尚且遭全面鎮壓,數百人悉數被捕,其骨幹更被以反革命罪重判。今日互聯網無遠弗屆,中共絕不會坐視不理,任由人民得享言論、通訊自由,動搖其愚民統治。殺雞儆猴,「網絡文字獄」又豈能不接二連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