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先生今年三月使用有線寬頻上網服務,職員當時稱若他日需搬家,只需電話通知便可,若他的新居未有覆蓋亦會按比例退回已繳付月費。當他於六月搬屋致電查詢安排退款事宜時,職員又改口稱不會按比例退款,他不滿當日被職員誤導簽約使用。 合約訂明不會退款 有線寬頻回覆:該公司已替傅先生安排中止服務合約,但簽約當日合約上已清楚寫明內容細則,故不會按比例退回月費。 (○六二五三二)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