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傷女工友跳樓不死<br>輪椅代步積犯判囚42月

斬傷女工友跳樓不死
輪椅代步積犯判囚42月

【本報訊】中年積犯出獄後決心改過,當上清潔工人,未幾即與多名女同事不和,惡念再生,竟拿刀襲擊女工,令兩名女工受傷。

致函表示悔意
事後他畏罪跳樓自殺不遂,但傷及盆骨及腳底,需坐輪椅及依靠輔助器代步,早前他在高等法院認罪,昨被判入獄三年半。
高院暫委法官彭偉昌判案指,被告雖在出獄後與家人聯絡,決心戒毒改過,但為雞毛蒜皮事情,被告有預謀地襲擊本案受害人,兇刀既長且尖,被告又出手狠毒,加上受害人手無寸鐵,故必須判即時監禁,惟考慮被告畏罪企圖自殺受傷,酌量減刑。
四十七歲被告張玉鴻有二十次案底,包括藏毒、販毒及傷人,去年七月才出獄,他承認一項蓄意傷人及一項毆打傷人罪,並致函法庭表示悔意,昨日他在犯人檻內仍要坐輪椅,醫生報告指他因盆骨及腳底骨頭碎裂,要靠輔助器代步。
案件編號:HCCC9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