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立課程要求 疑有偏袒成份<br>外展學校恐獨吞數億培訓費

定立課程要求 疑有偏袒成份
外展學校恐獨吞數億培訓費

【本報訊】坐擁五十億元的持續進修基金,限定只資助七類課程,當中唯一廣泛適合普羅市民報讀的「工作間的人際及個人才能」類課程,被批評訂出一些令市民卻步的課程要求,例如必須在外度宿;業內人士更質疑,外展訓練學校是課程提供者,同時又是課程要求的編撰人,有利益衝突及偏袒之嫌,若成為獨市生意,該校將有機會獨吞數億元的培訓費。 記者:譚秀嫺

從事相關培訓的業內人士指出,釐定「工作間的人際及個人才能」課程要求的監督委員會五名委員中,包括有突破機構總幹事蔡元雲和外展訓練學校行政總監朱基富;而所訂要求,偏又特別適合進行如外展及突破歷奇訓練等戶外課程,包括最少要四十小時及需要過夜。

把市面課程摒門外
他指出,市面提供的個人成長課程,一般只在酒店等地舉行,透過簡單的遊戲活動,進行深入的反思和領悟,節省了戶外活動如攀石、划艇等時間,一般最多只需三十多小時,更加毋須過夜;基金現時的要求,將把市面多數課程摒諸門外,減少市民選擇,而基金資助的其他課程,如物流業、旅遊業、設計等,亦只需三十小時。
教育統籌局發言人表示,監督委員會的五名委員,均以個人名義參加;有關專家認為,如學員要有真正的生命改變經歷,課程便得最少四十小時及過夜的規定。

一般培訓室內進行
行政人員培訓有限公司人類工程師張錫豪說:「要咁多個鐘,要收得你貴。」他笑說若由他來辦,二十四小時便足夠。他指出,一般公司的培訓多在室內進行,讓學員用心力去觀看及創造未來的景象,檢視自己的強項弱項,從舊有的壞習慣中,體會改變;外展則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種訓練方式,未必適合讓二、三十歲與五、六十歲的人士同時參與。
家庭學習協會會長曹錫光指出,例如他替幼稚園辦的教師培訓,包括了個人成長、創意及解題、變通能力、團隊建立和學習型教育機構概念,只需約三十小時;若要過夜,相信不少要照顧家庭和子女的幼師未必願意參加。
他表示,目前絕大多數幼稚園教師沒有大學學位,正符合持續進修基金的申請資格;而現時幼稚園經營困難,幼師亦要面對很多壓力和新挑戰,若他們未能受惠,實在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