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補習社男職員,涉嫌在一輛巴士上以背囊遮掩,伸手到鄰座男子褲襠,摩擦撫摸陽具非禮,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定十月十六日審訊,被告准以三千元保釋候審。
被告陳明新,二十八歲,補習社補習員,控罪指他於本月三日在佐敦道近英皇佐治五世紀念公園一輛九龍巴士內非禮一名男子。
控方指出,男事主在巴士站等候車輛時,已發覺被告不時凝望,登車後被告初時並非同坐,當巴士行駛一段路後,被告突轉坐在事主鄰座,當時巴士上尚有頗多空座位。
控方續稱,被告隨後將背囊放於大腿上,事主大腿亦遭部份背囊壓着,未幾,事主感到私處有物件摩擦,初時以為是背囊,其後感到該些摩擦有力度,察看下,看見被告右手於他的私處位置,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KCCC1247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