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十九名常任秘書長合共擁有四十三個香港及海外物業,當中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獨佔其五。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李麗娟亦擁四層樓,橫跨亞、歐、美三大洲。
有趣的是,特區常任秘書長陽盛陰衰,但持有物業比例卻相反,六位女性秘書長平均擁有三個物業,十三位男性秘書長則平均只有兩個。羅范椒芬在香港有三個單位、馬來西亞三分一個、美國加州一個。未知是否女高官特別慳家,較多積蓄投資地產。
常任秘書長的物業有三分一位於海外,李麗娟的四個物業遍布港、加、美、英。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助理教授馬嶽指出,九七前,本港樓價高,高官寧選海外物業;九七後,本港樓市不穩,高官會選擇分散投資於外地。這批高級公務員積累了二三十年高薪厚祿和豐裕房屋津貼,成為大業主是很正常。
常任秘書長申報的投資及權益項目絕大多數是物業資產,但工商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俞宗怡,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黎年,則共同開了一間騰步有限公司,目的是以公司身份持有內地一間高爾夫球會的會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