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管理局上周宣布,就提供公共無線區域網絡(wirelessLAN)服務設立類別牌照發出諮詢文件。該局明言,類別牌照不需要經過任何申請及處理程序,只需在開始營運前向電管局局長登記,符合個別的最低條件,例如避免產生無線電干擾,便可以向用戶提供服務。是繼電訊曾建議以類別牌照發出樓宇內置電訊系統後,又一項以開放態度面對公眾的政策。
筆者過往曾經批評過電訊管理局無數次,尤其是固網政策和3G發牌的處理不滿。不過,整體而言,環顧香港政府眾多部門,電訊管理局可算是最開放的部門。
先說類別牌照這種毋須申請的程序,對其他政府部門而言,可說是匪夷所思。一般政府部門對於市民的要求,有理無理一定先要求市民申請,令行政部門一切好辦事;而且,煩瑣的程序,亦令公務員冗員現象得以合理化。
閣下可以想像,假如政府對申請小販牌照,只要申請人同意不阻街,毋須申請便可營業的話,是否一項德政?不過,大量小販管理隊可能要失業。
其實,電訊管理局發出類別牌照同樣要冒風險。假如未來wirelessLAN發展成熟,有不知名公司發射出超大功率的電波,對其他公司構成干擾,令用戶不能上網,所造成的影響,絕不會比小販阻街為低!
筆者贊成政府發出類別牌照,因為便利wirelessLAN營運商之得(創新服務和製造就業),比之失(失控的風險)高出很多,對香港整體有益。另外,筆者對電訊管理局這種較其他政府部門更開放的態度,十分欣賞。
又試舉一例:教育署上周宣布把被判違規的教育機構資料上網,並大鑼大鼓向傳媒公布,一派十分開放的模樣。其實,電訊管理局早於多年前,已把收到的每一宗投訴放上網,而且將被判違規的電訊商名字公布天下,大至香港電訊,小至電話卡公司,也一視同仁,無一幸免。教育署的措施,只算態度開放,但並非新猷。
政府對電訊業開放的態度,應該一步一步帶到其他政府部門,才是「新思維」的要點。筆者近日曾向社會福利署投訴一間私營安老院,結果該安老院被判疏忽照料,筆者要求該署公布安老院名稱,好等其他老人家不致遭殃。最後,社署就好像大家理解的政府官僚一樣,回答「現時並無法例容許公布違規安老院的名字」!
董生,你說要「新思維」,不是搞甚麼勞什子問責制,實質卻是擺明車馬的卸膊制;要搞「新思維」,就要像戈爾巴喬夫一樣,來一場革命,革我們的政府的命,開放我們的政府,就好像開放我們的電訊市場一樣。不過,看老董的魄力,與老戈還差很遠很遠!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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