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結論後調查 - 吳靄儀

先有結論後調查 - 吳靄儀

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委任獨立人士調查仙股風波,為何議員不接納?最簡單的理由,就是他本人在事件中已經清楚表示了他並非客觀中立,而是早有結論和目標。
他早在7月29日(星期一)就向傳媒聲明要追究責任,並且公開批評港交所考慮欠周,低估市場反應,及事前未就除牌建議的細節諮詢政府意見。說得那麼清楚,還委任甚麼獨立調查?不過是借刀殺人罷了。另一個漏洞就是口口聲說要追究責任,但卻要待立法會議員質疑,財政司司長是否一定不需負責,才補充說他接受調查,如果調查結果顯示他犯了「大錯」,而公眾要他下台,特首又要他下台,他就會下台。
可是問題不在於他是否願意接受調查結果,而是由自己委任調查小組去調查自己也可能牽涉在內的事件,根本不符公正原則。
梁錦松聲言要追究責任之際,可能不但排除了自己,也自動排除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因為他的結論已很清楚顯示馬時亨不知情,屬港交所應諮詢而沒有諮詢的「政府」一方,不然問責制之下,所有問責官員都是直接向特首負責,梁錦松何來權力調查馬時亨,向他追究責任?
有些人認為梁錦松是搞鬥爭的高手,委任調查小組是先發制人的高招;但是其實要真正高明,就應考慮得周詳一點,讓特首委任調查小組或委員會,起碼比較容易令公眾相信此舉並無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