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通物產控荷銀賤價斬倉

華通物產控荷銀賤價斬倉

【本報訊】國務院屬下公司中國華通物產集團入稟高院,控告荷蘭銀行以賤價將中國物流(217)的5.08億股斬倉出售,並追討損失,更披露原大股東兼前主席袁煒持有的股份,只是以信託形式代中國華通持有,華通才是中國物流的大股東。
華通在8月2日的高院入稟狀中透露,該公司原為國內貿易部直屬企業,國內貿易部取消後,該公司仍屬中國政府所有。華通並稱,袁煒與陳智於97年10月以PTT名義收購中國物流,只是名義股東,以信託形式代華通持有,袁煒在97年10月17日曾簽署信託文件。
荷蘭銀行當時貸款予PTT進行收購並以中國物流的股份作抵押,華通已於97年8月去信荷銀,表示PTT由華通100%擁有,國內貿易部也於98年3月去信荷銀表示會支持PTT及不會轉讓股權,並數度還款,令欠款減至7630萬元。
然而荷銀於01年8月以0.16至0.192元的價錢,出售中國物流的192萬股,至02年5月21日,荷銀發信予PTT,限令其於當日下午5時前償還7420萬元本金及490萬元利息,至5月24日及27日,以每股0.0822元價錢將4.13億股及9520.15萬股售予RunFungInternational及PacificWillHoldings,令前者取得28.22%股權,成為最大單一股東。荷銀則套現合共4178萬元。華通指荷銀斬倉價遠低於股份停牌前收市價0.25元,較截至01年9月的每股資產值0.98元更大幅折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