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許多市民均喜到沙灘或泳池暢泳消暑;然而近日本報卻收到多位市民投訴,指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泳池及泳灘都有管理欠善的問題,兩個臨時市政局已於○○年撤銷,但新界及市區公眾泳池收費仍未劃一,市民投訴政策,很不公平。
讀者黃先生投訴,康文署轄下公眾泳池規定十二歲以下兒童須由成人陪同,方可進入泳池游泳,但他發現公共海灘卻沒有此限,泳池規例對家長構成不便。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函覆稱,該署非常注重水上活動安全,因此一向鼓勵家長應陪同及小心照顧兒童游泳,以策安全。
為了進一步確保兒童能在安全環境下暢泳,該署在二○○○年九月起,已在公眾泳池實施「十二歲以下小童不得在未有成年人陪同下進入泳池游泳」的場地規例。
鑑於該署轄下泳灘並未設有進出口,在控制指定人士進出泳灘方面實在存有困難,雖然該署沒有在泳灘訂立與公眾泳池相同的場地規例,但仍鼓勵家長陪同小童到泳灘游泳,以確保安全。(○七一六一○)
伍先生投訴,早前他進入青衣公眾泳池,發現池水十分混濁,更有黃色物體浮在水面,泳池職員則不斷進行打撈;由於衞生情況令人嘔心,伍先生曾要求退款離開,卻被職員拒絕,他大感不滿。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函覆表示,當日青衣公眾泳池的嬉水池淺水區內,因有泳客不適嘔吐,泳池職員有需要將受影響的淺水區封閉進行清潔及消毒。
經處理及檢驗,確保沒有問題後,受影響泳池於數十分鐘後重新開放。
由於泳池進行清潔期間,其他泳池設施,包括主池、習泳池、嬉水池其他部份及水梯池仍然開放使用,因此職員未能為伍先生作退款安排。(○七○四○三)
唐先生常於假日到新界區泳池暢泳,最近偶然帶其兩歲九個月大的兒子到市區泳池游水,市區公眾泳池收費較新界區便宜一元。
另外,其子使用新界區泳池時須繳付入場費,但在市區泳池卻可享免費,認為收費不統一,對新界區市民不公平。(○七一六八○)
康文署回應表示,該署設施收費是由兩個前市政局所訂立,由於兩局採不同收費政策,故新界及市區的收費不一致。
康文署檢討過程中發現,若劃一將收費提高,會加重市民負擔;但若將費用調低,則政府對有關設施的補貼和開支相對提高,在財政資源緊絀下,這建議不切實際,康文署會留意往後經濟及政府的整體收費政策,才能作出決定。康文署已於今年四月將市區公眾游池的學生優惠推廣至新界區泳池。
民主黨文康事務副發言人胡志偉指,當初政府解散兩局時強調要統一行政,但連收費等簡單問題也拖延至今未能統一,正正反映該署效率實有問題,且並無履行當初承諾。另他指,該署因為曾有小童發生慘劇而實施十二歲以下小童須成年人陪同才可進場的政策,委實矯枉過正;從管理角度來說,此方法確簡單,只將責任由救生員推至家長身上,但卻可能剝奪了部份小童使用泳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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