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談過現今香港不少新一代,打球時都太「獨食」的問題。這其實不太嚴重,只要遇到一位好教練灌輸正確觀念,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反而更嚴重是球員的態度問題。
猶記得艾華遜剛進NBA時,巴克利形容他打球和為人都是「Me、Myself、Iverson」。即取笑他人如其名,只有自我──「I」。像他這般球技,年少氣盛而致恃才傲物尚情有可原;反觀本地一些未紅先驕的「球星」就真惹人反感。
早前卡達訪港,筆者有幸全程採訪。這位天之驕子可說無甚架子,縱使行色匆匆,但在修頓時仍不吝表演;之後與球迷合照,更讓他們勾肩摟背而毫無慍色,最後是卡達的保鑣怕有意外才阻止球迷。
既有巨星技術,復無巨星架子,真正教人心折。
我有位朋友就曾說:當年拜恩初出道時,替人簽名總是很有禮貌、完整地簽上「KobeBryant」全名;成名之後,這個簽名就變成了簡簡單單的「Kobe」。少了一個字,可能代表了他真正成為了超級巨星。不過,更值得深思是,換轉成本地「球星」,又會不會只是少了一個字這麼簡單。
文:仙道彬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