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償為求公平 認識者宜避席<br>裁判官要求換審裁官

索償為求公平 認識者宜避席
裁判官要求換審裁官

【本報訊】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羅德泉,前年駕駛私家車返寓所途經跑馬地,遭一輛心急「爬頭」的專線小巴撞及座駕車尾,令車尾及尾燈損毀,小巴司機事後已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裁判官羅德泉昨日到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肇事司機及車主追討一萬一千多元維修費,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一日審訊。

曾任區院法官
羅德泉曾先後任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及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現為九龍城法院裁判官。他昨日卸下一身官服,穿上一襲淺綠色西裝,在妻子陪同下到庭,親自處理訴訟,向小巴車主李簡華及司機錢國英(俱為譯音)索償。
該宗交通意外發生於九九年一月三十日中午,羅德泉表示當時他去完街,正駕駛私家車返回住所,當駛經跑馬地載德街近成和道時,他將車速減慢,欲把座駕泊近行車路邊,但尾隨一輛綠色專線小巴擬從右邊「爬頭」,卻不慎撞向其車尾,令車尾損毀及尾燈破爛。羅德泉指意外是因肇事司機疏忽而引致,對方其後被控不小心駕駛,審訊後罪成;而車主為肇事司機的僱主,需要對事件負責。羅德泉現追討一萬一千六百多元維修費,連同堂費及利息。

案件押後處理
羅德泉昨日在審裁官詢問下,表露裁判官身份。為避嫌及確保公平聆訊,羅要求安排一名不認識他的審裁官審訊。審裁官梁月嫻表示會在檔案內列明,如主審的審裁官認識他,便需要避席,案件押後處理,以便答辯人提交抗辯書。
案件編號:SCTC356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