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

紋身

最近又紋身。是一隻Ladybird,在左膊,拇指指甲般大小;丁屎咁細都用了七隻顏色,三對腳重要清晰可見,逼真程度達一百巴仙。說它是藝術品亦絕不為過。紋身師Gabe,聽說他是全港最了得的;我信,事關那三對腳,幼如髮,少啲功力都手震。Gabe也是畫家,要甚麼他就畫甚麼,手起筆落,以為用咗copybook。
帶我去紋身的人,是當時的男朋友;「最近」就已成「當時」了,真兒戲。「……等我畀(錢)啦!你話過最唔鍾意收禮物,因為怕keep……我終於可以送一樣嘢畀你係forever,但又唔使keep……」刻下他說。呢頭留又呢頭走,真食屎。
而第一次紋身是在澳洲,九五年,那是一朵花,在屁股,肉酸到不得了,但好討我歡心,因為無乜紋身會咁醜怪,所以硬是惹人憐愛。當時的男朋友為此幾反感,望都唔想望,其後分開了因為他媾過第二件了,一趟回澳,找他取回甚麼的,他向我拉高衫袖,原來他也紋了身,在手腕上少少那兒,而圖案,竟是我朵屎忽花……!呢頭走又呢頭留,他都食屎。
好享受紋身的過程。入肉的感覺,獨一無二。只嫌過程太短,和不夠痛。到人老珠黃一定紋勻全身,豁出去,入肉過夠。Gabe你等我。(編按:李響續稿未到,暫停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