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失業青年偷渡來港淪為蛇匪,深夜闖入屯門民居持雙刀威嚇年輕印傭,掌摑兼綑綁她搜掠財物,更得寸進尺挾印傭到毗鄰空置單位內強姦,被告蛇匪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及強姦罪,法官訓斥被告所作所為令印傭遭遇可怕經歷,判處被告入獄七年半。
主審法官包鍾倩薇判刑時強調,二十三歲被告劉玉龍所犯強姦及搶劫兩罪,都具有令案情更嚴重的情節,包括毆打及綑綁二十歲印傭事主,深夜凌晨時分闖入民居打劫等。聲稱在羈留期間信奉基督教的被告,答辯時一再說「我知錯,我認罪」,又親函法官公開向受害人道歉。
案發於今年二月四日凌晨,印傭事主獨自留宿僱主位於屯門嘉禾海景別墅的寓所,半夜被露台防盜警鐘驚醒,見被告在廚房內手持牛肉刀及菜刀,她逃回睡房欲反鎖大門,卻遭被告撞門而入,掌摑她一輪再綑綁及封口,在房內大肆搜掠,搶走十多萬元印尼盾及共值二百港元的硬幣。
被告得寸進尺把印傭挾往毗鄰大廈一個空置單位,先摸胸非禮繼而強姦事主。印傭事後爬出露台向鄰居求救,警方不久在元朗街頭查身份證時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HCCC19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