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過去十年,日本不斷為出兵海外降低門檻的成果,一步步架空和平憲法。
日本在九二年通過《聯合國維和活動合作法》,開啟了出兵海外的第一步,之後不斷借機修法擴大海外派兵的範圍和機會,如九四年以救護海外日本人為由修改自衞隊法。
九九年通過的《周邊事態法》令自衞隊可參與介入「周邊事故」的軍事行動,突破了憲法規定的「專守防禦」規定。去年底為支援反恐戰爭為藉口而通過的三法案,更將自衞隊的活動範圍擴大到所有國際公海、上空和對方國同意的外國領土,而且將自衞隊使用武器的標準,由保護自身擴大至自衞隊官員管理下的人員。
論者指這其實是容許自衞隊參戰的法案,再發展下去,修憲在所難免。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