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臘工遺孀 獲賠120萬<br>接觸生豬染菌死首獲賠償

燒臘工遺孀 獲賠120萬
接觸生豬染菌死首獲賠償

【本報訊】中年燒臘工人疑因長期接觸生豬及豬內臟,七年前不幸染上「豬型鏈球菌」(STREPTOCOCCUSSUIS),留院三日後死亡。燒臘工人的妻子在高等法院興訟,向燒臘店東主夫婦索償一百六十萬元,法官昨基於東主夫婦同意負上八成意外責任,判原訴遺孀可獲賠償一百二十多萬元以及訟費,成為本港首宗同類職業病的索償案例。 記者:歐陽國華

主審法官石輝在判詞指出,這是本港首宗涉及「豬型鏈球菌」職業病的人身傷亡索償案例,四年前入稟到今年才審訊,法官諒解原訴律師處理本案及傳召專家證人相當困難,不接納答辯一方指控拖延官司。此外,原訴遺孀於九九年已獲支付七十五萬餘元僱員補償金,須從上述百多萬元中扣除,因此她實際多得四十七萬餘元賠償。

妻兒來港已隔人天
四十六歲燒臘工人劉偉昭生前在多如燒臘工作七年,他於九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因嚴重發燒及腹瀉入院,驗血證實染上豬型鏈球菌,三日後因敗血病及腎衰竭不治,現年五十歲的妻子陳愛英當時與幼子剛獲批單程證由內地來港,抵埗時丈夫已去世,遺下年老父母、妻子及一女兩子待照顧。燒臘店在事發三個月後結業。
原訴人陳愛英與答辯燒臘店東主夫婦鄺偉雄、梁梅芬(譯音)爭議死者生前實際收入,法官相信死者劉偉昭生前月入一萬三千元,而且有儲蓄在內地中山建屋及借款予妻舅,不接受燒臘店女東主指稱死者僅當日薪三百元的散工,而且常常賭博借錢沒有積蓄的講法。

本港曾有死亡病例
雖然「豬型鏈球菌」過去在本港曾有死亡病例,但燒臘及生豬業內人士對這種病菌表示少有聽聞,不過他們指出舖面售賣燒臘與處理生豬應分工清楚,對切肉刀砧板,手套及圍裙等工具清潔以至職工個人衞生亦要注意,另不時要洗淨殘留的生肉血水,避免細菌滋生。
案件編號:HCPI448/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