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推銷員被指誤導客戶的情況,屢見不鮮。本報近日接獲多位讀者投訴,職員上門推銷服務時,以會為他們中止原本使用的另一家公司服務為餌,游說他們簽約,惟簽約後才知悉根本沒有這回事,令他們蒙受金錢損失。
被投訴兩家公司為香港寬頻及有線寬頻。其中吳女士稱,香港寬頻一職員早前上門推銷時,她已向該銷售員表示,正使用另一家互聯網供應商的服務,惟對方表示,可為其辦理舊公司中止服務手續,且轉用該公司服務,更可享六個月免費。她感優惠吸引,又不用花時間中止原本服務,遂即時簽署合約。
可是吳女士其後赫然發現,原本之公司仍繼續收取其月費,她致電查詢,獲覆根本沒有收到任何她取消服務的通知。吳女士稱:「今個月要兩頭畀錢,根本趕唔切取消舊公司服務,佢實在有心呃人。」
另一讀者梁先生亦指香港寬頻職員推銷時,聲稱可將其已向另一家公司預繳的服務費,轉至香港寬頻使用,他遂簽約,可是事實根本不可以如此轉換。
有線寬頻推銷員亦被投訴以同樣方法誤導客戶。趙小姐及梁先生分別稱,有線寬頻職員上門推銷時承諾,可為他們取消原本使用上網公司之服務,可是其後均發現,有線職員根本沒有為他們處理,令他們需繳付雙重費用,且如中止有線服務更需賠償,兩人大感不滿。
香港寬頻函覆:就吳女士投訴,已交由負責推廣服務的市務部進行調查,並對員工作出訓示,避免同類事情發生,該公司已向吳女士表示歉意,並為其轉用另一服務計劃。至於梁先生個案,該公司為一獨立公司,故未能為客戶處理其他公司的款項問題。已就此事向梁先生解釋,並為其帶來不便致歉。
有線寬頻發言人稱,該公司並沒有為客人代辦中止其他公司合約之服務,且申請表上亦沒有註明會如此做,惟該公司已聯絡客戶,提供解决方法,如為他們延長服務期,讓他們考慮。
消費者委員會投訴及諮詢部首席主任陳永佳稱,若推銷員游說客戶簽約時承諾提供一些服務,便必須履行,否則即屬誤導,如消費者遇相同情況未能解決,可向該會投訴。消委會電話:2929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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