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款逾上限 須民事索償

賠款逾上限 須民事索償

勞工處發言人昨表示,根據現行僱傭條例,無論本地或海外僱員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第一種情況每次可按值在工資扣除,上限為三百元;第二種情況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四分一薪金。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副主席羅軍典補充說,有關法例對月薪三千多元的海外傭工是合理的。若損毀的物件較為貴重,僱主可循民事索償。他強調僱主亦須負責任保障貴重物品免遭傭工損毀,應先向傭工提點物品的價值,甚至從旁觀察指導她如熨衣等工作,更安全的方法是將貴價衣服送往洗衣公司處理。

有僱主非法扣工資
外傭庇護所發言人李小姐指,賠償金額設有三百元上限等規例可保障勞資雙方的權益,惟一些無良僱主卻藉海外傭工對僱傭條例的無知,非法多扣傭工的薪金,過去一年她處理數十宗的勞資糾紛,涉及四分一屬於因傭工損毀僱主的物件,遭非法多扣工資。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