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深圳子女 懷孕八月揭發<br>13歲女被姦欲產子作證

港人深圳子女 懷孕八月揭發
13歲女被姦欲產子作證

【本報訊】一名港人在深圳念中一的十三歲女兒,身段忽然變得臃腫,其母一度以為她貪吃零食,待鄰居蜚短流長才帶往看醫生,赫然發覺已懷孕三十四周(超過八個月),女童終於和盤托出是遭「摩托仔」(駕駛摩托車載客的司機)強姦,對方以免費接送她上學為餌,其間甜言蜜語叫她「老婆」,該名青年經已落網,正面臨被控強姦幼女重罪。

因姦成孕女童的父親已七十一歲,在香港從事清潔工,回深圳娶妻並育有一女一子,女兒十三歲,在西麗一間小學念七年級(即初中一)。強姦案揭發後,女童因腹大便便已停學並躲到表嬸家待產,她的母親哭着表示要女兒產下嬰兒,作為「證據」告男方強姦。

色魔接送上學
被強姦的港人女兒講述經過稱:該名姓賴「摩托仔」一早已很留意自己,對於他多次搭訕亦沒有理會,直至某次他接載自己和另一女孩到其家玩,他家在荔枝林的鐵皮屋,甫入屋「摩托仔」即打發另一女孩離去,撲前強剝她的校服裙及向其施暴,姓賴「摩托仔」一共強姦了她五、六次,受害女孩向公安落口供時似乎對男方仍有好感,她認為對方算是好人,因為他用摩托車接送上學,而女童住所步行返校要一個小時。
至於被拘留在南山看守所的「摩托仔」,他承認與女童發生性行為,但強調從未使用過暴力,女童又未試過反抗。按內地法例,凡與未滿十四歲女童發生性行為,無論女方自願與否,一律作強姦罪處理,普通強姦罪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女方年幼,或情節嚴重則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