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偷渡 誕兔唇兒 暫准留港<br>女人蛇抱8月嬰行乞待判

懷孕偷渡 誕兔唇兒 暫准留港
女人蛇抱8月嬰行乞待判

【本報訊】與前夫育有兩名子女的湖南婦,在深圳偷渡來港被捕入獄後才知懷孕,因放監時已過預產期,獲准留港產下私生子,但男嬰天生「兔唇」,她獲入境處續發行街紙照顧需接受治療的男嬰。婦人日前手抱愛兒行乞被捕,昨於西區裁判法院認罪,押後至八月十三日宣判,以待其感化官報告。 記者:羅宇光

二十九歲被告蘇玲玲表示,八個月大的兒子蘇子聰在內地的一孩政策下屬超生子,故不能帶他回鄉,但因他在港出生擁有居港權,若她最終被遣返內地,聰仔便要交由社會福利署或孤兒院照顧。她稱聰仔需要多做三次醫治「兔唇」的手術,故希望入境處酌情批給她居港權留港照顧兒子。

社署發生活費
蘇婦表示,她與前夫育有兩名子女,現交由鄉下的外婆照顧,她已沒法聯絡聰仔的生父。去年她偷渡來港被入境處截獲,被判入獄,始知有孕。出獄時已過了預產期,入境處才沒有即時將她遣返內地。去年十二月她產嬰後,發現聰仔患有先天性「兔唇」,被安排在今年三月進行手術修補。惟手術後,入境處向她發出遣返令,要她在今年六月離港。她撰寫求情信懇求留港,獲得入境處回覆現正研究其個案,暫時發給她行街紙。

被指曾經藏毒
她續稱,社署現每月給她五千元生活費,但扣除食物及住屋開支後,所餘無幾。她因沒有身份證,找不到工作才乞錢討生計。
蘇玲玲原籍湖南,控罪指她於今年七月十三日,於通往中環天星碼頭的隧道內,非法行乞。當日被告帶着聰仔,用紙杯在隧道內乞錢,遭便衣警員拘捕。被告透過律師求情表示,因奶粉錢亦沒有着落,才行乞討生計。控方則指她在港有藏毒案底。
案件編號:WSCC11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