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港交所(388)發表了上市公司退市機制的諮詢文件,造成二三線股小型股災,結果港交所要在周六宣布把諮詢文件時間,由8月底改至10月。及後發覺事件牽連甚廣,於是在周日索性宣布把股價低於5角連續多於30天便要除牌的建議收回,待將來發表補充文件再作研究。
事件發生之後,不少分析員都認為,有退市機制是方向正確的,但推出的諮詢時機未成熟,而且5角以下股份要除牌更具爭議性。據報道,單在上周五細價股股價大幅下挫,市值損失已達百億以上。雖然周一股價有反彈,但對上周五已經平倉或被斬倉的客戶,已造成現實上的虧損。
以往香港的上市制度,幾乎是有入無出,除非公司倒閉、被人收購或遇上問題被清盤,否則只要繼續有業務在手,都可以留在主板上市。但現在世界情況改變了,發生了Enron及WorldCom事件之後,投資者要求上市公司有更好的企業管治。香港相比美國及其他鄰近國家,缺乏退市機制,不能把缺乏效率、管治有問題的公司剔出主板,為了切合社會要求,才推出上市公司退市機制的諮詢文件,筆者亦十分認同這方向。
「退市」一詞是相對於「上市」的,比起「除牌」一詞,相對地政治正確,因為「除牌」令人有負面的感覺,像是在球賽之中球員收到紅牌,被逐出場,不能再玩之意,但退市始終會影響投資者的財富,因此應該要審慎一些。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