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災之後,港交所收回諮詢文件的一部份,仙股反彈,事件相信告一段落。梁錦松發言,指市場改革的建議,沒有知會港府,這只是維護港府在事件中形象不會受損的說法,說到要研究誰人負上責任的問題,是否要對鄺其志開刀?筆者估計機會微乎其微。
據現在的法例及數個月後會實行的新《證券及期貨條例》(法例571章)第九十三條可對港交所的總裁發出暫停職能令(SuspensionOrder),但這權力是在證監會,財政司只有被諮詢的權力。問題是在事件中,證監會一直有被諮詢,市場監管原本就是證監會的權力,有關上市規則只是由證監會交託與港交所的監管權,要負責,沈聯濤與鄺其志就要一併處理。
這個港交所與證監會皆是獨立王國的制度,源於前財政司曾蔭權在九九年財政報告中的建議,而要加強對市場的監管,又源於九八年的股災,再追問下去,就是港府要收回證券交易的市場管理權,不讓從前由證券界操控聯交所一切事務的遠因。
政治就是誰人當權的體現,證券業界當然不喜歡外行的前高官鄺其志主管交易所事務,但鄺其志與沈聯濤都是曾蔭權的人馬,他們的職權來自法例所授與,阿松動得了嗎?應該動嗎?加強市場監管的大方向他自己不知道?不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