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消防承認醉駕

有前科消防承認醉駕

【本報訊】有不小心駕駛前科的消防員,涉上月中駕車在新蒲崗與一輛的士發生撞車意外,被控呼氣含量酒精超標、不小心駕駛及駕駛無第三者保險車輛三項罪名,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被告承認兩項控罪,但否認駕駛無第三者保險車輛罪,裁判官將案定於十月十一日審訊,首、次兩項控罪的判刑則押後至同日處理。
被告蔡高賢,二十九歲,消防員,有四次違反交通條例紀錄,於九八年曾觸犯不小心駕駛及酒精超標兩項罪名。
首罪指他於今年六月十八日在太子道東新蒲崗裁判署對開一支燈柱位置,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次罪指他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法例限制,即一百毫升中含酒精六十六微克。末罪指他駕駛一輛沒有第三者保險的車輛。
案件編號:KCCC1210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