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陳曼娜(圖)留學美國的女兒返港度假期間,駕駛母親名下私家車載母往返電視台時被揭發超速,扣查時續揭發車輛第三者保險逾期無效,兩人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認三項控罪,判罰款共五千五百元,陳曼娜兼停牌一年。
陳在庭外透露自己一向甚少駕車,故未有為意座駕的保險逾期。陳被控容許他人使用未購第三者保險車輛罪名,其十九歲女兒鄭祖兒,則被控超速及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車輛。鄭在庭上求情稱此乃第一次在港駕駛,對母親名下車輛保險一事並不知情,陳亦坦承自己疏忽,事後已補辦保險事宜。裁判官郭偉健接納解釋,判鄭罰款三千五百元,另陳罰款二千元,停牌一年。
案件編號:KTCC49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