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學堂:誰誤解了除牌建議?

投資學堂:誰誤解了除牌建議?

在閱讀了港交所(388)於7月28日有關除牌建議新聞稿後,仍感一頭霧水,例如講到「將諮詢文件的C部從諮詢文件中抽出」,可是一般小投資者到其網頁內根本找不到「C部份」,故對抽出C部份是甚麼也不清楚,亦不知有關除牌建議,會否導致小投資者持有之股份被除牌。
另一方面,聲明中指出「市場誤解以為股價在5角以下即要除牌。其實,諮詢文件只是建議股價在5角以下的公司可以進行令股價維持在5角或以上的安排,例如將股份合併」,看了此段後,筆者感到誤解的並非投資者,反而可能是有關方面。
首先,若股份跌低於5角,雖然可以將股份合併,例如一隻股價為3角的股份,若將2股合併為1股,則在合併後的股價理論上便為6角,這樣便可以免低於5角「除牌」一劫,但有關方面好像卻忽略了其建議的除牌制度中,是有市值及股東權益下限的規定,例如連續30日市值少於3000萬元便有除牌危機。如果當一間公司的市值不足夠,不論如何將股份合併,市值也不會改變,例如總發行量一億股,股價為1角的股份,則市值為1000萬,在5合1後,其股價雖由1角變為5角,但其發行股數卻相應由1億股變為2000萬股,而2000萬股每股5角,其總市值亦為1000萬,跟股份合併前的市值(及股東權益)相同,故股價(理論上)會因股份合併而增加,但市值及股東權益則不會因股份合併而增加,因此當一間公司的市值及股東權益低於港交所建議的要求,無論股價是否高於0.5元也有除牌危機,可見對那些市值及股東權益不符要求的上市公司,即使股份合併也解決不了問題。
至於那些股價低於5角,而市值及股東權益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雖可以股份合併方式來提高股價,逃過被除牌的命運。但相信不少股民也知道,不少大價股(如當年滙豐,005)在拆細後,股價有一定上升機會;但大部份細價股在合併後,往往會引發另一輪急挫。

股仔合併多下跌
各位不妨細看為何以十多萬元買入的股份,現時卻跌至不足數千元,當然股價下跌是其中原因之一,不少股份在跌至一兩角時,公司進行10合1之類,當合完之後又再跌,跌完又再合,才令十多萬本金跌至不足數千元。
某程度細價股合併很可能是另一新跌浪的開始(詳情可參考筆者作品《投資學堂》),故誤解的可能不是小股民,而是有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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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紹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