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388)提出的除牌機制及重新訂下對新上市公司的要求,目的是為提高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吸引更多外國投資者投資本地股市,其實本意是正面的,但估不到消息帶來的是一個股災,監管機構更成為不少業內人士及小股民炮轟的對象。
基本上,證券市場改革是應該的,但「落藥」的份量及時間的控制,則要掌握得宜。今次除牌機制的建議,有些地方值得我們深究。
首先,連續30個交易日證券股價在5角之下及連續3年錄得虧損而平均市值低於5000萬(以30個交易日作計算)的兩個建議,其中應多給予一些彈性。無可否認,不少仙股已無投資價值,它們的存在是希望透過賣殼而獲利,監管機構針對這些公司而作出相應部署是可以理解的。事實上,在科網熱潮時,不少企業因投資失誤或過度擴張,令公司出現虧損及股價持續下跌,但當中仍有企業奮發求存,致力轉虧為盈,所以條例推出之前,有關機構應對這些企業多加照顧,以免「錯殺良民」。
至於首次上市公司要於3年內有5000萬盈利,其目的在於保障日後投資者,其精神是可取,但是最低市值增至2億元,可能會大大影響市值不足2億的中小企希望透過上市集資進行業務拓業的機會。
無可置疑,一些優質股份不會受到打壓,但我有少許擔心今次事件後引伸的其他問題。第一,雖然現階段直接受影響的是仙股,但由於這些仙股通常都不獲銀行作孖展抵押,可能有證券行會透過其他較優質的股份(如藍籌、中資股)等作按倉以支持細價股投機活動,當證券行進一步向客戶追收孖展時,會影響其他股份,上周五所見,一些股價接近5角的股份已受到影響了,故希望事件盡快平息。
第二,一般小型證券行營運較有彈性,不少投機性散戶會喜歡在這些小型證券行進行炒賣,因而給予小型證券行生存空間。今次事件中,雖然不致會有證券行倒閉,但可能加速整個證券業的整合。
今次事件中,可能一些有基本因素支持的細價股被「殃及池魚」,但是若市況稍為喘定,這些股份應會率先反彈,若以現金持貨的投資者,不妨稍稍保持耐性。至於一些被斬倉的股票,小投資者切勿胡亂入市博反彈,因為「已死」的股票,在這個時候要翻身是非常困難。
陳永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