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創刊 深圳消費月刊揭消費陷阱

周四創刊 深圳消費月刊揭消費陷阱

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參考本港的《選擇》月刊,創辦一份旨在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消費》月刊,該雜誌本周四創刊,將在內地各大城市和香港發行。港人北上消費,日後可多一個渠道了解內地的消費陷阱。 北上雜誌組

據悉,《消費》月刊負責人曾特地邀請了本港消委會總幹事陳黃穗和《選擇》月刊多名負責人前往深圳「教路」,吸取出版維護消費權益雜誌的經驗。

邀得香港《選擇》負責人教路
《消費》月刊總編輯張傳愷說,該刊將致力維護深港兩地消費者的利益,因此,雜誌發行網將包括香港及內地各大城市。
他指出,內地有不少「消費陷阱」。舉例說,不少港人在內地置業,就深圳而言,儘管房地產市場的買賣已相對成熟,但對市場規範仍然不夠科學,以致有「爛尾樓」;售賣面積一千平方呎、實得八百平方呎,以及裝修質料及手工差等問題。又例如,現時深圳每天都有幾百部車「上牌(即新車落地)」,但買賣汽車的合同仍不規範、不完善,時常出現侵犯消費者權益情況。張傳愷強調:「對這些問題,我們一定要將它曝光、說出來。」

以權威、公正、時尚為目標
張傳愷謂,《消費》月刊的定位,將以宣傳中國的消費法律和政策,引導科學消費與依法維護權益為重點,以正確指導和有效引導消費為任務,務求做到「權威、公正、維權、時尚」的雜誌目標。
不過,深圳《消費》月刊接受商業廣告,這點有別於香港的《選擇》月刊。對此,張傳愷認為,不會出現不夠公正的問題,因為內地審批和監管報刊方面都非常嚴格。以他們為例,向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申請了兩年,直至今年三月份才獲得批准,可以在國內外以月刊形式發行。